我喜欢苏晚很多年,
可她跟我说的第一句是
【你很像林志,做他的替身吧!】
那是唯一能接近她的机会,去拯救那个颓废的她。
如此不平等的地位下,我答应了。
但后来也是我先离开的。
女主视角
1.我第一次把陈旭带回家,是在林宇出国后的第三百二十七天。
他站在玄关换鞋时,我靠在门框上打量他。
白衬衫领口松开两颗扣子,侧脸线条干净利落,尤其是低头系鞋带时,睫毛在眼下投出的阴影,像极了林志十七岁那年在图书馆帮我捡笔的模样。
“苏小姐,需要换拖鞋吗?”他声音很轻,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。
我踢过去一双灰色棉拖——那是林宇留下的,码数正好合他的脚。
“不用叫我苏小姐,”我脱下丝袜扔给他,“学林志那样叫我阿晚。”
他捏着丝袜的手指顿了顿,喉结滚了滚,终究没问林志是谁。
“等什么,过来洗澡。”
陈旭比其他的替身更乖,更像林志
那晚我故意灌他酒,看他喝到眼神发直还强撑着说“没醉”。
我笑着凑过去,指尖擦过他的下颌线:“陈旭,知道为什么找你吗?”
他呼吸一滞,睫毛颤得像蝶翼。“因为……”
“因为你像他啊。”我直起身,把林志的照片扔到他面前,“连皱眉的弧度都一样。”
照片里的林志穿着校服,站在梧桐树下笑,阳光碎在他发梢。
陈砚旭着照片看了很久,久到我以为他要起身离开,他却突然抬头,眼底浮着红血丝:“那……我可以留在你身边吗?”
我挑眉,将空酒杯递给他:“看你表现。”
因为这句话我们不正常的关系开始
后来我才知道,这句“看你表现”,让他心甘情愿当了两年影子。
2
陈旭对我好,好到圈子里的人都骂我没良心。
我凌晨三点说想吃城南的生煎,他能冒着暴雨骑车半小时买回来,用体温焐着不让汤汁变冷;
我和狐朋狗友在酒吧疯到天亮,他永远在街角的路灯下等着,手里拎着醒酒汤;
我把他的画扔在地上,只因画里的海不够像林志曾带我去看的那片,他也只是默默捡起来,轻声问“还要改吗”。
他是美术系的高材生,画展邀请函堆了半箱,却愿意推掉所有应酬,守着我这个不定时炸弹。
有次我带着新认识的富二代回家,故意在客厅接吻。
陈旭正在厨房煲汤,锅盖掀开的瞬间,白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脸。
富二代笑着挑衅:“阿晚,这就是你说的那个……佣人?”
我还没说话,陈旭先端着汤过来,轻声道:“汤好了,趁热喝。”
他目光落在我脖颈的吻痕上,瞳孔缩了缩,却什么都没说,转身进了画室。
那晚富二代赖着不走,我被缠得烦了,抄起桌上的玻璃杯砸过去。
碎片溅到他胳膊上,他骂骂咧咧地走了。
我踹开画室的门,陈旭正对着画布发呆,画的是片空荡荡的海。
“你就没点脾气?”我扯过他的手腕,看见他掌心被画笔磨出的茧,“我带别的男人回家,你不生气?”
他低头看我的手,声音哑得厉害:“只要你还让我留在这,我什么都能忍。”
我突然觉得没意思,甩开他的手:“滚去睡觉。”
他转身时,我瞥见他后颈的红痕——是上次我醉酒抓的,已经结痂了。
我暗骂一句,心情更烦躁了。
林志回国那天,我正在陈旭的画展上。
他的画铺满了整个展厅,全是海。
有朝阳初升时泛着金箔的海,有暴雨将至时翻涌着墨色的海,还有深夜里映着碎月的海。
最后一幅画前围了很多人,画的角落里站着个模糊的女人背影,披着他的白衬衫,脚边散落着酒瓶。
“这幅《她》,是陈老师的代表作。”
策展人笑着介绍,“听说画的是他很重要的人。”
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,正想转身,手机突然震动。
陌生号码发来一张照片:林志拖着行李箱站在机场出口,比三年前清瘦了些,笑容还是老样子。
下面跟着一行字:阿晚,我回来了。
3.
我几乎是跑着冲出展厅的,陈旭追出来时,我正拦出租车。
“阿晚,去哪?”他喘着气,白衬衫被汗浸湿,“画展开幕……”
“林志回来了。”我打断他,眼睛亮得像淬了光,“我去接他。”
他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一干二净,扶着车门的手指泛白:“那……画展呢?”
“不重要。”我催司机快点开车,透过后视镜看他站在原地,像被遗弃的雕塑。
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,长到能缠绕住我的脚踝,却又轻得一挣就断。
后来听